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联系站长
今天是:  | 网站首页 | 财税信息 | 财税咨询 | 考试培训 | 税务律师 | 财税理论 | 雁过留声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财税信息网 >> 财税信息 >> 经济文摘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税额近5亿 37人被判刑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税额近5亿 37人被判刑
副标题: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税额近5亿 37人被判刑
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中安在线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5 16:14:06

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税额近5亿 37人被判刑

       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作出一审宣判。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、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员死缓、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。

  这起偷逃税额近5亿元的特大走私案,涉案人数之多、走私时间之长、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,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,仅判决书就长达170多页。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,广西东兴市农民唐上光、唐上东、黄燕金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,经与一名叫“阿香”的越南人密谋,在中越边境大肆走私。走私团伙形成三个小团伙。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作担保,向中越边境北仑河对岸的越南人“阿香”先行赊下走私香烟,并伺机运回中国,然后发给黄燕金等人。后者立即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,将香烟运销出去。

  走私香烟先后被送往广东湛江及广西玉林两个中转站,再通过“地下”途径,销售到南宁、柳州、玉林和广州、湛江等地。唐上光先后从越南共走私越南产的“555”、“万宝路”牌香烟合计58870余件,偷逃应缴税额共计4.9亿多元。

  唐上光等人的疯狂走私行为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。2005年初,经过周密侦查,30多名走私分子被广西海关缉私人员逐一抓获。(作者:王勉 来源:新华网)

文章录入:sdsxdcf    责任编辑:sdsxdcf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普通文章[注意]关于做好税收管理
    普通文章宋兰在全国税务系统“六
    普通文章一只狗的奢侈生活
    普通文章广西特大走私香烟案偷逃
    普通文章欧盟将从10月7日起对我
    普通文章[组图]税务稽查应对及纳
    普通文章一头生猪竟有三种税收政
    普通文章管理层上调煤炭资源税
    固顶文章个税征管将按纳税人分类
    固顶文章税务总局等出台《办法》
    固顶文章中国企业每年海外坏帐2
    固顶文章活期存款明日起按季结息
    固顶文章国税总局掀税收整顿风暴
    固顶文章开征燃油税不会完全取消
    固顶文章内外资税率并轨时间表等
    固顶文章中国将合理调减中小企业
    欧盟将从10月7日

    中国500富豪榜中榜揭

    本网专家刘学波在为

    《新企业会计准则与

    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
    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