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新加坡:个税税率最低国家之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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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张永兴 文章来源: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5-8-25 8:48: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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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:个税税率最低国家之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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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finance.sina.com.cn 2005年08月24日 11:04 经济参考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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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张永兴
本报新加坡电 新加坡拥有较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,其中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是该国最大的税收机构,负责评估、收取和实施在税收法令下的各种课税。
新加坡是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,其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,也就是以
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适当项目后,以累计式征税。每年的4月15日之前,所有应纳税者必须将前一年的各项收入如实填入税务申报登记表中,并及时上报国内税务局。
新加坡的税制是按收入来源地征税的。新加坡目前的税率为0%至22%。须纳税的项目包括: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;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;属非居民的个人在新加坡所收到的海外收入不需要在新加坡缴税。
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为应税雇佣所得和股息、利息等。应税雇佣所得包括现金报酬和实物所得。现金报酬如工资、假期工资、佣金、
养老金、额外补贴等,实物所得如假期旅费、雇主提供的住房及
机动车等。雇员捐赠给中央储备基金(CPF)的款项不计入应税所得,除非其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。
在进行征税时,新加坡也会提供一些税务回扣(或称特殊减免)项目,这包括抚养父母、专业技术课程学费、人寿保险保费及生养第3个孩子等。 | |
| 文章录入:sdsxdcf 责任编辑:杂七杂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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